不同的是,以前我们针对此话题讨论得更多的是软件盗版行为给商业软件厂商造成的损失,给国家经济增长带来的危害以及对现实法律制度形成的冲击。而此次,我们是不是应该一起来聊聊软件盗版行为给社会带来的积极意义呢?

图1 以前我们谈得更多的是软件盗版行为的弊端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盗版,理应是人人喊打的行为,怎可能会有“积极意义”可言呢?
没有错,软件盗版是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非法行为。它直接挑战了世界上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乃至于“国际法”和相关国际组织的条例,它令商业软件厂商既在技术上蒙受耻辱(因为反盗版技术总被不断破解)又在经济上遭受损失……

图2 软件盗版率与经济损失并不成正比
软件盗版的罪行可谓罄竹难书,任谁都不会为其开脱。然而,黑格尔的著名论断似乎为我们指明了另一个思考的方向。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作为一个困扰着全球长达数十年之久的世界性难题,软件盗版现象的存在也必然有其“合理性”。
据商业软件联盟(BSA)于今年五月份联合IDC公布的研究报告显示,美国(20%)、卢森堡(21%)、新西兰(22%)、日本(23%)和奥地利(25%)虽是2007年全球软件盗版率最低的五个国家,但就是在这一些经济发达、国民法律意识较高的国度里,软件盗版现象依然是屡禁不止。上述五个国家的软件盗版率均以二位数计,说明无论各方如何努力都无法根除软件盗版行为。

图3 美国等国家也无法根除软件盗版现象
此前,山伯曾经表示:“合法许可”与“非法授权”的大幅价差一天不消,盗版问题将一日不止——或许,这就是软件盗版行为之所以存在于现实之中的“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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