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虫案件开庭后,珊瑚虫工作室网站将法庭审理材料公布于众,立即引起广大网友尤其是法律界网友的热议。而在等待宣判的这段时间里,总不时的冒出一些文章,这些文章的一致基调是宣扬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试图抛开法律,直接从民族大义上将珊瑚虫消灭干净。原因很简单,因为从法律上,腾讯公司已经站不住脚了,他们只能转移民众的注意力,试图从貌似高尚的角度为其找回颜面。据知情人士称,腾讯公司已经委托著名的蓝xx公关公司启动了“危机公关”程序,而且已经摆平了众多媒体,不再报道珊瑚虫案件。
从法律上讲,国内最著名的几大知识产权界和刑法界专家已经给出了明确意见,即陈寿福不构成刑事犯罪,在此无需多谈。
但相信大家一定都觉得珊瑚虫是有问题的,否则也不可能产生如此后果。那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呢?这要从三个层面上来看。表面上,是珊瑚虫是否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更深层次,是垄断与技术创新打破垄断的问题;最底层,其实垄断和反垄断之下的利益之争问题。
1、 珊瑚虫是否侵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之争,只是最表层的问题。我们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制定本身就是滞后的,而知识产权法领域又经常涉及新的技术、新的情况的出现,所以这部分是最难说清的,而正因为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所以也最容易被其它因素所影响和控制。本案中的几个问题就属于此。
关于是否修改腾讯QQ:一方面陈寿福编写的程序中没有修改任何腾讯QQ的代码,是完全独立的两个软件;另一方面程序运行起来以后陈编写的程序确实又改变了腾讯QQ的一些功能,所以很难说清。关于复制发行打包后的“腾讯QQ珊瑚虫版”获取的广告收益,一方面单纯靠复制免费的QQ无法获取广告收益,另一方面复制的行为和获益的结果又确实存在,收益是属于复制QQ所得还是属于陈自己开发的插件所得,这也很难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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