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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视角审视B2C、C2C电子商务概念与原理

新客网 XKER.COM 2007-04-20 收藏本文
  三、社会学视角下的B2C、C2C电子商务

  从社会学角度来说,人是“社会人”,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的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彩的社会。人有聚类而居、融入集体的需要。传统的购物方式,除去包含了挑选满意的商品、保证购物安全的因素,还包含着融入社会的动机。当然,人们购物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满足自己某种需要的使用价值,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它同时兼有休闲的成份。传统商业机制下的购物方式,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溶入我们的血液,不可舍弃。

  稍加思考,不难发现,人类的下列行为是相伴而生、梯度推进的:短暂休闲的散步(伴随着访问附近的便利店)?休闲时间较长的逛公园(顺道或借道浏览百货商店)?假日旅游(顺道或借道游览客居地的大型商厦)。人们为什么乐此不疲地与购物商场(设施)亲密接触?这是因为,无论是便利店还是超级商场,它们都是人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展示的窗口,人们从购物商场(设施)中不仅可以获得某种使用价值,而且可以体验到时代进步的气息,从中得到极大的乐趣。人们即使没有任何购物的需要,也十分乐意到现代化的商场里去走一走、看一看。人们可以看雄伟的商业建筑,可以欣赏商品的琳琅满目,可以领略服务生们迷人微笑绽放出来的灿烂光辉。虽然这些物质成果、精神财富不属于自己,但它并不影响人们在精神上的占有。当姚明在赛场上投篮命中时,姚明的球迷会兴高采烈;当李宇春登台亮相时,她的粉丝们会欢呼雀跃;虽然自己不是姚明,不是李宇春,但球迷、歌迷们所得到的满足丝毫不亚于姚明和李宇春。人们对商业设施的偏爱与粉丝们对姚明、李宇春喜爱的道理是一样的。传统的零售商业,给消费者提供了巨大的附加利益,这是B2C、C2C电子商务所无法比拟的。

  在电子商务条件下,消费者面对的是机器,是只能机械地执行各种指令的操作界面,是冷酷的、无情的、非人性化的铁幕。在电子商务网站里,你可以看到有关商品的文字说明,却听不到有关商品性能的温情脉脉的介绍;你可以看到商品的图片,却看不到商品的实物模样;你可以了解到某一款产品的若干技术参数,却不能触摸到实际的商品,不能感知实物的切实存在。一切都是若即若离、飘飘渺渺的样子,你感受到的只能是疲劳和麻木,很难得到美的享受和快乐的体验。

  另一方面,B2C、C2C电子商务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很难得到消费者的认同和接纳。我治什么病,买什么药,是喝2.2元/瓶的蚌埠白酒还是喝1000元/瓶的法国XO,是我的隐私。在传统的零售商业中,这些个人的隐私是可以得到保护的;而在电子商务条件下,这些隐私就难以得到保护。在传统的购物方式中,我姓甚名谁,电话号码是多少,家住何处,门牌号码是多少,不需要告诉任何人;而在电子商务条件下,这些隐私都要暴露在陌生人面前,这是我不能容忍的。这和办身份证、申报纳税、考驾驶执照是不同的。在前一种情况下,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消费者没有向商家公开隐私的义务;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向政府的职能部门公开个人的一些资料,是在接受政府提供的服务时必须履行的义务。这和我们订阅报刊、收发邮件包裹、换煤气、安装电话、装修房子也是不同的,因为这些行为要么不包含太多的个人信息,要么公开一些个人信息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B2C、C2C电子商务,实际上是概念炒作中的道具,是一部分能够制作网站的IT人员设计的诡计,而不是真正的商人提出的商务模式。曾经有人总结说,最辛苦的人做产品,例如国有企业;比较聪明的人做市场营销,例如牟其中;一等聪明的人做概念,好比李洪志。盖因做概念的人自我感觉很聪明,而又有人追捧,所以总是乐此不疲,前仆后继,创意频现,奇招叠出,新概念层出不穷,怪名词纷至踏来。B2C、C2C电子商务的概念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人从外国引进来的。在商务模式上,或者在商业的具体业态上,商人们是更为务实的,是不会提出这些华而不实的概念的。IT人则不同,他们缺少艰苦创业的思想准备,也没有原始资本积累的支撑,他们唯一的资源是掌握一定的写程序的技术。他们渴望着把代码化作钞票,于是便玩弄起概念炒作的游戏,企图蒙骗些风险资本,以求上演一出一夜暴富的神话。但是,商业运作有自己的规律,任何违背规律的行为必将自食其果。毛头小子们鼓噪起来的概念,不可能成为一种商务模式,我们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人们设计B2C、C2C电子商务这样一种概念来愚弄消费者,不知道是基于对消费者判断力的低估,还是对人类智慧的侮辱。但是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种反动和倒退,试图将人们拉回物物交换、茹毛饮血的洪荒岁月,以图浑水摸鱼。这有点象传销,鼓噪者说是直销,直销嘛,就是少环节低成本低价格销售,乃利国利民功德无量之善举。其实呢?它是一无广告二无店铺三无物流的蝇营苟苟之举,它是脱离社会分工体系不登大雅之堂靠下线在亲朋之间相互欺骗、手拉肩扛来销售产品的。事实已经证明,它是反动透顶的。传销的出现,是一次社会分工大倒退的绝佳表演。而B2C、C2C电子商务则是第二种传销,它的出现,带来的是人类社会分工的第二次倒退。对于理性的人来说,是该抛弃B2C、C2C电子商务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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