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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博弈论模型的C2C交易诚信问题研究

新客网 XKER.COM 2007-04-20 收藏本文
  五、建议

  在买卖双方的支付矩阵中,我们最希望看到的是出现第一象限,即卖家诚信经营,买家放心购买的情况,这时情况下最能发挥C2C电子商务的优越性。第二象限,即卖家不诚信,买家购买,买家购买到价格远远超越价值,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的产品或者根本被骗,这种情况的重复发生会降低买家群体对C2C购物的信心,导致购买率逐渐下降,从单次交易看,不诚信的卖家可能获得了高额利润,但随着整个市场的萎缩自身利益必定受损。第三象限情况对于C2C的发展影响度为零。第四象限情况的出现将对卖家不诚信行为起到抑制作用。

  为了加大第一象限情况出现的概率,我们可以提高p1,p2。

  为了提高p1,我们可以提高C即卖家不诚信行为被发现后的惩罚,此时C为惩罚的期望值,即惩罚力度与被发现概率的乘积,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措施(1)-(3)提高C,通过措施(4)减小P2-P1:

  (一)加大惩罚力度,一旦抓获必定重罚。重罚这种古老的方法至今仍旧效果卓著。闻名遐尔的花园城市新加坡,之所以可以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除了加强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外,重罚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为诚信建设提供安全前提;

  (三)不断完善诚信监督机制,提高不诚信行为的查处率;

  (四)提高商品价格透明度,使卖家试图通过脱离商品本身价值的过高售价以赚取高额利润的行为不容易得逞;

  在第二象限,即卖家不诚信,买家购买商品的情况下,卖家支付为P2-C0-p*C,其中C0为商品固定成本,可以理解为进价加上物流费用,p为该不诚信行为被监督机制发现并惩罚的概率,我们如果假设C与产品售价有关,相关系数为k(k>0),则支付表达式变为P2-C0-p*(C1+kP2),即P2(1-p*k)-C0-p*C1,在同等网络技术条件,诚信机制完善程度下价格越高的商品最终因为不诚信而需要承担的惩罚成本也越高,于是卖家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考虑,在制定商品售价时更加接近商品实际价值,从而更容易采取诚信的经营行为,所以我们得出第五条建议:

  (五)商品售价与惩罚力度成正相关关系,不同价格级别的商品制定不同的惩处措施。

  我们再看p2的表达式,p2=(P2-P1)/(P2-P1+C0)=1-C0/(P2-P1+C0),在商品成本既定的情况下,我们要提高卖家的诚信概率需要提高P1与P2之间的差值,现实C2C市场中有的卖家可以通过超高定价以赚取短期超额利润,但交易量不会高,市场的竞争机制会把其拉回正常定价范围内。但同等价格范围,产品外贸特征又不容易区分的假冒伪劣商品往往成为某些卖家聚敛钱财的有效途径,甚至有些此类卖家还获得相当高的级别,从而为其进一步不诚信经营铺平道路。虽然实质上仍然是利用价格差,但这种方式很难杜绝,有待进一步研究。

  六、结束语

  博弈论在经济和管理领域应用甚广,许多学者通过对它的深入研究及与其他学科的良好结合,解决了许多困扰我们已久的问题,为学术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博弈论的精髓并不在于它的数学而是在于它的思想,它的数学应用是相对简单的,但它的思想是革命性的,正因为它的革命性,所以我们更可能通过它来解决许多用其他方法难以完满解决的问题。本文C2C市场上最引人关注的诚信问题出发,尝试用博弈论的思想和方法探索该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该问题的一些解决思路,希望能给国家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以及研究相关问题的专家学者一些启示,更快更好地解决C2C中存在的诚信问题,使这种新兴交易方式更快,更好,更健康地发展起来,使其优越性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对于如何利用价格控制机制改善C2C市场中的诚信状况,本文尚未得出一个可操作的方案,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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