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甫
河南许昌人。中共党员。国家一级作家。1984年毕业于河南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系。1979年参加工作,历任许昌市文化局创作员,《莽原》杂志编辑、第二编辑室主任,河南省文联、作家协会专业作家,《莽原》杂志副主编,河南省作家协会第二届理事、河南省文联副主席。197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李氏家族第十七代玄孙》、《金屋》、《城市白皮书》,《羊的门》、《城的灯》、《李氏家族》,中篇小说《黑蜻蜓》、《村魂》、《田园》、《李佩甫文集》四卷等,曾先后获全国庄重文文学奖、飞天奖、华表奖、五个一工程奖、人民文学优秀长篇奖、《小说选刊》优秀作品奖、《小说月报》优秀小说奖、《中篇小说选刊》优秀中篇奖、《中华文学选刊》首届文学奖等,部分作品被翻译到美国、日本、韩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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